中国富人洛城购豪宅住中毒状告经纪人

时间:11/10/2014 浏览: 2984

近来中国大陆房地产市场不稳,更激起了大陆富人到美国南加州购屋的兴趣,以至於现金抢房的情况几近常态。然而,购屋,特别是购买豪宅,毕竟是一项巨额消费,一旦交易过程中夹杂瑕疵,就可能后患无穷。目前,洛杉矶地方法院正在受理一桩大陆富人因在洛杉矶买豪宅居住而中毒的案件。专业人士认为,购买房屋本是大家高兴的事,可竟要闹到诉诸法律的地步,这对买方及经纪人都是个教训。

根据洛杉矶地方法院的资料,一位来自中国大陆的女子在洛杉矶购买了一处价值超过300万美元的豪宅。这是一幢新建好的房屋,周围景致很美,而且出入方便,买方相当满意。可新房主入住仅几天即出现了意想不到的问题:房主因住进新居而患了重病,呕吐得非常厉害,被紧急送医救治。

经医院检查,这位新房主的病因是甲醛中毒,毒源可能来自刚刚建好的新宅。新房主找到房产经纪人要求退房,可交易过程已经完成,公证文件已送达交易双方手中。房地产经纪人表示已无法退房,结果新房主便将这位经纪人告上了法庭。

新房主称,她所购买的住宅室内甲醛超标,可交易过程完成之前,经纪人并未向她说明情况,导致她身体受到伤害,要求经纪人赔偿。这位经纪人感到很委屈,便指责房屋工程检验员有疏失,可工程检验员的回答是,除非有特别要求,一般检测不包括对室内甲醛浓度的测试。

律师华强在分析这一案件时表示,在这桩案件中,房地产经纪人是否有责任要看具体情况,首先要了解经纪人的责任范围。此外,新房主是否过敏性体质也是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新建房屋中是否存在有害气体、旧房翻新后是否仍留有含铅油漆等,都是经纪人在日常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华强说,山坡上的住宅地基是否牢固,住宅前后院土地是否遭到过污染,这些均是买主在购买房屋时应提出的问题。

华强说,购买房屋的过程实际上是买卖双方完成一项合同的过程,涉及到合同法等法律问题,为此她建议来美购房的中国富人在开始交易前应徵询律师的意见。“房地产经纪人是不可以解释法律的。”

来源:侨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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