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过去的两个星期,3个客户申请破产救济,而他们与州法院的案件正处在后期阶段, 而且因生意投诉的金额很大 。其中一个已有了400万美元的判决。另一个在债务人没有律师代表的情况下,审讯后有了初步80万美元的判决;而第三个是即将去出庭,投诉失败的合伙投诉要求250万美元的赔偿。这些民事案件的赔钱问题,总是涉及有欺诈行为、转移金钱、违反信托责任等等的指控。
如果这些指控是在州法院诉讼案件的原因,而州法院法官认定确实是诈骗,转移金钱或违反信托责任,那麽破产法院将推迟以便等待州法院对这些指控的判断行动。所以,当被告决定寻求破产救济,以获取是基於这3种指控原因金钱判决的免债破产,为时已晚,因为破产法不得免除因欺诈,转移金钱或违反信托责任而产生的债务。所以,当面对这样3种指控的官司,最好认真考虑败诉的可能性。
如果你认为你有足够的证据,并通过这一点,我的意思是书面证据,以赢得这类行动的这3种指控之最糟糕的情况下,有可能对你的判决是要赔钱了,并获得或违反合约,大额数目,但你确定不会发现有欺诈,转换或违反信托责任,然后通过各种手段,在州法院为自己辩护。如果您在州法院败诉并有400万美元一个简单的金钱的判断,那麽可以肯定,你仍然可以申请破产免除这400万美元判决,只要没有被定罪欺诈,转换或违反信托责任。
不过,如果你觉得你有一些书面证据,但不是一大堆的可以开脱你的欺诈,转换或违反信托责任的指控,那麽最好是慎选你的反信托责任司中重要的大部分通过破产法院对抗诉讼。最好是打官司这些具体问题在破产法庭,因为破产法可能有不同的处理。例如,破产法,信托责任不是添油加醋问题。.显然,银行有信托责任,以保持存款的安全。但有一个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的信托责任不可破产免债?小股东可能会声称,在经营企业的大股东由於没有尽到信托责任而造成企业失败。这个问题在破产法庭这是比较容易打官司,因为破产法官更熟悉破产免债的条款。州法院的法官可能会发现有违反信托责任,而破产法庭可能会发现诉讼双方之间并不存在信托责任。
在前述第二情况下,客户出庭中没有律师,她也没有以正确的方式提交有利证据,就这样她没有证据来支持她的辩护,审判的结果是80万美元,包括欺诈,转换及作为大股东违反信托责任。它仍然有可能申请破产,在这一点上,并尝试免债,因为客户在审判时自己辩护,没有律师。这类似於在州法院的案件可在破产法庭提起诉讼缺席判决,因为在州法院那里实际上是没有诉讼的发生。不能够出示证据在审讯中几乎是一样的缺席判决。但更好的办法是提交州法院审判之前申请破产,在破产法庭做一个对抗诉讼欺诈,转换和违反信托责任的问题。客户可能会被赔钱,但可以赢得这3个问题,从而获破产完全免除其债务。
“感谢神,因他有说不尽的恩赐!!” - 哥林多后书9:15。
( 所有翻译以英文为准)
杨清泉律师毕业於乔治城大学法学硕士,并已经开业三十多年。杨清泉律师专精破产法,商业和民事的诉讼,在加州已成功的处理了超过六千个破产案件。杨清泉律师通英语,国语及福建话,并期待着与您讨论您的个人情况。请致电安吉 Angie,芭芭拉或 Jess,预约电话(626)284-1142,地址 1000 S Fremont Ave Bldg A-1 Suite 1125 Unit 58 Alhambra, CA 9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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