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知道的加州产假相关福利

时间:08/27/2014 浏览: 27143

根据美国联邦劳动法及各州的劳工法,公司雇员有可能有资格获得一定的产假福利。供职公司的人力资源部(Human Resources)或福利部门(Benefits Department)是最好的谘询渠道。当然也可以通过电话或者邮箱向联邦或各州办公 ??室询问。但是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各个不同的部门可能并不完全明白不一样的福利应该如何结合在一起。这时候应发挥主观能动性,根据自身的情况,结合谘询意见,来看看你究竟可以享用哪些产假福利。

* 侨报网小编友情提醒:文中的“你”均指代孕期女性或新晋妈妈,请男性看官切莫对错号入错座。

加州产假(California Maternity Leave):

怀孕36周可休假,分娩后还有6-8周假

加州法律规定,不管女性雇员是否已缴纳加州州立伤残保险金(California State Disability Insurance,简称SDI),她们都可以在怀孕的第36周开始休产假。当然你选择在怀孕36周之后还继续工作,那麽侨报网小编只能感叹,你的老板找了个好员工。

从分娩日期起,加州法律允许顺产(Vaginal Delivery)的女性雇员享有额外6周的产假,剖腹产(c/section)的女性雇员享有额外8周的产假。没有人可以剥夺女性雇员享受产假福利的权益。

所以侨报网小编算了笔帐,大多数加州的女性雇员都有10-12周左右的产假,具体的时间长短取决於实际的分娩日期和分娩类型。即使你选择在分娩日前一天才开始休产假,也不能延长产后的额外休假时间。所以小编默默地说,该休还是要休。

加州州立伤残保险(State Disability Insurance,简称SDI)

交保险,休产假可拿部分薪水

如果你已经缴纳了足够的伤残保险金(SDI),那麽恭喜你,在你休产假期间,你就可以收到SDI支付的钱了。这笔钱是通过就业发展部(Employment Development Department,简称EDD)发放的,约为正常薪水的60%。从产假的第一天起,会有一周的等待期,你的产假薪水会从第8天开始计算。也就是说,第一周是无薪产假。所以,许多女性雇员会选择利用病假或者休假来改变这一等待期的无薪状态。

给大家举个例子,一位女性雇员Cathy选择在怀孕第36周的时候开始休产假了。但是第一周是没有薪水的,於是Cathy选择开始休一周的病假,而根据各公司规定在一定期限内的病假是有薪的。从怀孕37周起,也就是Cathy开始休产假的第8天,到她分娩后的第6周(顺产)或者第8周(剖腹产),SDI就会支付这期间Cathy应得薪水。即使Cathy选择一直工作到怀孕第38周或者39周,SDI支付的薪水也是从休假后的第8天开始支付,且分娩后额外的产假也并不会因为她之前少休而延长。

另一个常见的问题是在使用SDI保障的产假之前,是否要用完所有的病假和休假。答案是否定的。如果你已经缴纳足够的加州州立伤残保险金(SDI),那麽在使用你应有的雇员福利之前,你可以优先使用SDI保障的权益。这意味着,你不必为了向SDI申请产假薪水,而在此之前使用你应有的病假及休假时间。当然,你可以使用病假或者休假来弥补一周无薪产假的损失。

还有一种情况是,你可以申请或你的雇主会要求实行“利益协调”,你可以同时使用SDI保障的有薪产假和你原先就享有的病假和休假。这样你就可以得到SDI保障的约60%的日常薪水,和剩余的由雇主保障的约40%的日常薪水。在一周的等待期结束,你已经开始获得由SDI保障的薪水后,如果你的雇主自动支付你日常的薪水,那麽侨报网小编只能说,世上没有那麽好的事,你可能会被要求偿还部分金额。

产假等待期里限量工作,可多拿薪水

如果你怀孕状况良好,在你的雇主同意的情况下,你可以选择在孕期36周后兼职工作(work part-time),以此获得部分收入,??并在第8天或之后完全停止工作。SDI会将你兼职工作的时间算在一周的等待期里,这有可能帮助缓解一周完全没有收入的负担。

* 侨报网小编友情提醒:更多详细信息可以登录http://www.edd.ca.gov/disability/进行查询,或者致电加州州立伤残保险计划1-800-480-3287进行谘询。

有薪家庭病假(Paid Family Leave,简称PFL):

只要老板说Yes,还能休6周

作为一个产假的福利,你还可以得到高达6周的有薪假期(此假期必须与新生儿相关联)。这种薪水也是通过就业发展部(EDD)支付的,是正常薪水的55%。在SDI保障的产假结束后,你可以马上接着使用有薪家庭病假(PFL),这样你产后产假就可以延长到12周(6+6,顺产)或14周(8+6,剖腹产)。或者你也可以选择休息少於6周,而剩余的有薪家庭病假可以在孩子一岁之前使用。

与SDI不同,在法律层面上PFL并没有对你的工作进行保护,��非你受到FMLA/CFRA的保护(具体见下文)。你需要与你的雇主在有薪家庭病假上达成共识,不然被“炒鱿鱼”了,法律也帮不了你。

新晋父亲也可以享有长达6周有薪家庭病假(PFL)的权利。父亲可以选择在妻子生产当日开始休有薪家庭病假,也可以在孩子一岁之前休假。同母亲休SDI保障的产假一样,父亲也有一周的等待期,所以父亲可以得到5周的薪水。同样,父亲也可以用休假或者病假来弥补一周等待期的经济损失。父亲如果要休有薪家庭病假同样需要和老板协商,或者满足FMLA的调价,所以侨报网小编不禁感慨,要好好工作好好表现,和老板建立良好稳固的关系啊。

* 侨报网小编友情提醒:更多详细信息可登陆www.edd.ca.gov/eddhome.htm进行查询,或致电就业发展部1-877-238-4373进行谘询。

联邦家庭医疗假期法案(Federal Family Medical Leave Act,简称FMLA):

12周无薪假,工作有保障

在受FMLA保护的假期里,雇主必须维持提供雇员的健康福利及保留工作职位。如何才能受到FMLA的保护呢?1)雇员至少为雇主工作12个月;2)在这12个月内,雇员至少已工作1250个小时;3)公司员工不少於50人。涉及到怀孕或者分娩,对於符合FMLA规定的雇员,在FMLA覆盖范围内的雇主必须在任意12个月的时间段内,给予雇员12周的无薪假期。12周的无薪假期是以小时数计算的,取决於雇员每周工作的总时长。一周工作40个小时的雇员总共可以享受480个小时FMLA休假时间。

* 侨报网小编友情提醒:FMLA保障的范围非常广泛。以上提到的仅是部分涉及到孕期妇女的基本内容。美国联邦劳工部(Federal Dept. of Labor)将怀孕定义为“严重的健康状况”(Serious Health Condition)。但这并不意味着非要在怀孕期间出现特别坏的状况才能够时候FMLA保障的假期时间。并且,雇员并不需要医嘱来获得这个休假时间。


FMLA的好朋友,开始时间有不同

加州家庭权益法案(CFRA)和联邦家庭医疗假期法案(FMLA)在资格规定及保障范围是相似的。CFRA同样提供12周的假期时间,并且在12周内,雇员继续享有健康保险以及工作职位保障。和FMLA不同的是,这个12周是从什麽时候开始。

加州公平就业部(California's Dept.of Fair Employment)解释,CFRA保障的假期时间是从SDI不再支付薪水的那天,即产后的第6周(顺产)或第8周(剖腹产)结束的那天。你可以选择从这天起,开始12周由CFRA保障的无薪假期。此12周可以包括6周由PFL保障的有薪家庭病假。

对於符合FMLA/CFRA的规定,并为符合条件的雇主(FMLA/CFRA Eligible Employer)工作的雇员,从分娩日期起应有权享有长达18周的假期时间(顺产,6周产假+12周CFRA假期),或20周的假期时间(剖腹产,8周产假+12周的CFRA假期)。如果你已缴纳加州州立伤残保险金(SDI),在这18周或者20周内,你可以收到6周/8周SDI保障的薪水和6周PFL保障的薪水。而绝大多数女性考虑的是,在SDI和PFL保障的薪水停止以后,是否还能承担剩余CFRA假期无薪的经济负担。如果你觉得没问题,侨报网小编只能说,恭喜你找了个好老公。

结语

最后,侨报网小编奉上一张图,来帮大家缕一缕思路,希望能帮助各位准妈妈准爸爸在迎接新生命的过程中更懂得使用自己的应得权利。

来源:侨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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