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遗嘱5考虑

时间:08/21/2014 浏览: 3601

老话说,人生就两样事情是确定的,一个是纳税,一个是死亡。有些人会缴更多的税,有些人想尽办法来避税。但是死亡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没有人能躲过死亡。

今日美国报表示,事实上,大部分人都会拒绝考虑死亡问题。虽然有更多的年轻人开始设立生前预嘱,但这并不是真正的遗嘱。法律网站Rocketlaw统计,婴儿潮一代只有41%设立了遗嘱,年轻人就更少了。

下面是任何年龄层的人,都需要考虑的五个问题:

一、长期金融事务授权书。如果房产证明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无论是病情恶化还是遭遇事故,一旦有一方丧失行为能力。这时需要出售房产,一定要双方签字才能生效。与其要经历法庭程序,事先设立的授权书则更为经济。这也是每个普通人都会碰到的问题。

二、遗嘱。假设一对夫妻拥有房产、投资储蓄或是家族传承的珠宝等,没有子女或孙儿,在没有遗嘱意外过世时,这些财产将完全交由法庭处置,先找寻是否还有子侄,然后再找寻是否有其他亲属长辈,或许最终的分配方法完全不是自己设想的。这就表明了遗嘱重要性。

三、生前预嘱。就是事先指导,一旦丧失行为能力时,将由谁来决定医疗方案等。很多人都会假定配偶自然会拥有这种权利。但医疗授权,可以给任何信任的人,年长父母通常会让所有的孩子共同决定,但为避免意见分歧状况,最好还是由一人觉得。

四、确保年幼子女的照料。或许在夫妻一同过世时,最令人担忧的是未成年子女的照料、监护等问题。需要事先考虑监护人,是否设立信托来管理所有遗产,而不是让幼儿直接继承这些财物。

五、详细列明对於葬礼及墓地方面的安排。如果可以的话,预先支付这些费用。最佳的选择就是按照目前的价格支付未来的开支。当完成这些安排之后,就要让所有的继承人都知道自己的安排,以及相关凭证。把自己的财产列个清单,包括在那些银行拥有哪些帐户,妥善的保管,像是放置在防火防潮的地方,也要便於意外过世时家人寻找。

来源:world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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