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你还差几个月就结婚十周年,正在考虑或办理离婚手续,那麽也许你该等一等,花点时间了解离婚会如何影响你领取社会安全福利金。
W.E.Upjohn就业研究所的经济学家迪蓝德(Marcus Dillender)刚发表「社安金与离婚决定」的论文,他指出大家应知道,若是结婚至少十年,社安署向离婚者提供配偶福利金。
迪蓝德说,结婚将满十年的人若打算离婚,假如其配偶的所得纪录较高,再等几个月,就可领到更多的社安金。
根据社安署的规定,你若离婚,前配偶可根据你的纪录领取社安金(即使你再婚了),但要符合以下条件:
●你的婚姻维持十年以上;
●你的前配偶未再婚;
●你的前配偶年龄在62岁以上;
●前配偶根据其工作所得纪录所领到的福利,低於根据你所得纪录可领到的金额;
●你有权领取社安退休金或残障金。
若你未申请社安退休金,但是有资格领取,那麽离婚至少两年后,你的前配偶可按你的工作所得纪录领取社安金。若你的前配偶再婚,他或她通常不能根据你的所得纪录领社安金,除非新婚姻因死亡、离婚或宣告无效而结束。
迪蓝德的研究显示,配偶知道有关结婚十年以上才能领配偶社安金的规定。从1985年到1995年和2008年到2011年的数据看来,该规定导致离婚率略微上升。
不过,该规定对各个年龄层的效应大为不同。35岁以下者的离婚决定很少变动,但对55岁以上者,在结婚满十年之际,离婚增加约20%,以致於结婚十年的离婚可能达到11.7%。
对年龄介於35岁到55岁者(其离婚占过半),结婚满十年时,离婚的可能性增加近6%。
迪蓝德解释,各个年龄层的落差如此大,是因年长者较注意退休生活,而且比较没有时间再婚。研究结果显示,很多人拖延离婚,因为他们需要社安金。年轻人则打算再婚,但是一旦再婚就没有资格领取配偶福利。
不过也有专家认为,55岁以上者结婚十年的离婚可能性为11.7%并不高,这表示他们想办完离婚手续是主要动机,想保留领取配偶社安金的权利并不是那麽重要。虽然想离婚的夫妇也许愿意延几个月,以便领取社安金,但是他们不会为了社安金而拖上几年。
再婚可能不会对收入较低的配偶影响太多,因为他或她总是可以透过新配偶申请福利。但是高所得的配偶若是申请离婚配偶福利,在66岁到70岁之间,可拿到多达6万元(若前配偶有高收入)。在这种情况下,也许可考虑延到70岁后再婚。
来源:world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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